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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天,一名女子走路都能被判刑,究竟發生了什么?
發布來源:山東文聰律師事務所發布時間:2018-12-18
昨天濟南刑事辯護律師事務所的小編看新聞的時候,偶然看到這個案例,于是就趕緊整理出來與大家分享,希望大家看完有所觸動。
這個案例的具體大概是這樣子的:大概是晚上八點左右,一名女子過馬路,由于一直低頭玩手機,也沒有看是否綠燈就行走了起來,這時在左邊一輛摩托車駛過來撞到了這名女子,而摩托車司機和乘客也都滑倒在地。(從下面這段錄像中我們可以看出該女子在過馬路時在低頭玩手機,完全沒有看路況或是否紅綠燈)
當她感應到摩托車駛過來時試圖躲開,可是反應還是慢了些,最終沒有避免這場悲劇的發生。這場事故令摩托車上的乘客張某嚴重受傷,送到醫院搶救無效死亡,經法醫鑒定,符合鈍性暴力作用于頭面部致重型顱腦損傷而死亡。
最后經法院審理認為,被告人胡某(看手機的女子)沒有按照交通信號燈的指示過馬路,而且在這個過程中一直低頭玩手機,是引發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。胡某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,緩刑一年,并賠償被害人家屬20萬元。
通過這個案例,我們是否意識到“低頭玩手機”給我們帶來的危害,不論是過馬路玩手機、騎電車打電話回信息、等紅燈刷微博……這些“低頭”行為已成為交通安全新隱患。如以下這些事故都是證明。
手機只是方便我們生活的一種工具,不要被其束縛了自己,更不要沉迷于其中,放下手機,你會發現,生活中還是有很多美好的事物等你來欣賞。千萬不要讓手機成為你人生的絆腳石、致命武器等。